粤政协委员刘勇: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中新网广州1月12日电 (记者 蔡敏婕)创新是制造业发展的核心内驱力,而企业是产业创新的最重要单元。广东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正在广州举行。广东省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员会委员、广东佳德控股集团董事长刘勇建议,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带动行业发展。
“专精特新”企业是增强经济韧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主体,也是激发创新活力、完善产业生态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在产业基础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取得明显成效。
在广东,越来越多“小而精”的企业正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目前,广东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867家,位居全国第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704家。
刘勇在调研中发现,受疫情影响,各行业的经营受到冲击,但科技创新驱动的企业逆势成长成为新的增长点。
“科技创新转化为经济效益离不开生产经营模式的创新,要支持以创新创造价值,去中心化的多元发展模式。”刘勇说。
刘勇建议,金融机构在通过增加专项债、专项资金适度超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当考虑对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应带动的产业的科技创新进行资金支持,如低碳新能源、生态环境、人工智能、智慧物联、现代养殖业、食品加工、中医药等领域进行精细化和差异化的风险评估和金融支持。
“此外,政府机构应根据经济发展和各行业发展需求,持续对体制、机制进行改革。为科技和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并加强服务配套。”刘勇表示。(完)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